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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的数额如何认定?

来源:一二三四网


律师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盗窃数额不足1000元的不认定为盗窃即遂。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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