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费为2个月平均工资,救济金为6-12个月工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按地区调整为5类,提高20%给建国前参加工作职工遗属,提高10%给孤寡一人,提高30%给兼有两种情况的遗属。
法律分析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一)建国前参加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拓展延伸
企业员工意外死亡后的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员工意外死亡后的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在员工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时,企业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企业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给员工的家属,包括丧葬费、抚恤金等。赔偿金额一般根据员工工资、工龄、家庭状况等因素进行计算。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企业应当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提供安全培训、购买工伤保险等,以减少员工意外死亡的发生。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权益。
结语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标准是根据员工的工资和供养亲属的人数来确定的。丧葬费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个月。一次性救济金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为死者本人工资的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根据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调整,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180元至130元不等。建国前参加工作职工遗属和孤寡一人者的补助标准有所提高。企业员工意外死亡后,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抚恤金等,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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