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总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一、如何证明总分公司关系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与分公司都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二者都具有经营资格,都具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的主体资格,享有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的法人,拥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因此,子公司作为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的名称。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
4.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三、子公司有什么样的含义?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子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的法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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