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饭店拖欠工资不给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
1、与饭店协商支付;
2、向工会求助,工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提请当地依法作出处理;
3、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向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4、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5、直接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6、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7、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饭店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对饭店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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