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果卖的是自制类的食品,需要办理卫生证、执照,这些要去当地防疫站、工商局办。之外,最好每年为你的产品在质监局做检验报告才可以。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如进口食品还须出入境检验证明、《卫生证书》复件以及报关单;如系蔬果、生鲜还须提供证明及检疫复件;要注意的是,若贵司申请开设食品店,但非厂家,那么请提供委托合同以及实厂的食品许可证。2、如果卖的是工厂生产的食品,依法取得许可证。在网上销售食品的,依法应当办理执照和食品证,如果没有食品证,店将会无法上食品类的商品。即便上了也会被下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为:1、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准备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4、绘制店铺的平面图;5、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6、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并实地考察;7、检查合规之后15-20日内领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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