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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务卡套现金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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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同信用卡一样。信用卡刷卡套现有贷款诈骗的嫌疑,涉嫌诈骗罪。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按照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一)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诈骗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看办会员卡是不是非法集资,就要看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说办了会员卡交钱之后不归还办卡人或者是携款逃跑的,这种都是非法集资。除此之外,还会涉嫌职务侵占,严重的话是要坐牢的。一、非法集资立案追诉标准标准如下: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根据《决定》第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赚取差价最后受益人是公司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公司可能涉嫌违法经营,如果赚取差价受益人是员工自己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或者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取决于具体金额。如果金额没有达到,也是侵犯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应当返还差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职人员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公民利用信用卡套现肯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而且造成的数额较大的话,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数额较大的话,那么就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直接给予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同信用卡一样。信用卡刷卡套现有贷款诈骗的嫌疑,涉嫌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取决于具体金额。如果金额没有达到,也是侵犯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应当返还差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职人员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公民利用信用卡套现肯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而且造成的数额较大的话,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数额较大的话,那么就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直接给予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同信用卡一样。信用卡刷卡套现有贷款诈骗的嫌疑,涉嫌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根据情节的严重性量刑。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 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根据情节的严重性量刑。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 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1种观点: “你刷卡,我付现金,现刷现付”。由于信用卡取现的高额手续费和利息,利用信用卡套现开始成为不少持卡人的选择。而在网络交易套现遭各大银行严打后,一些进行信用卡非法套现的黑中介以公司面目出现,并以“免利息、无风险”为口号四处寻找商机,且日渐形成规模。近日,记者在暗访中发现,此类套现公司生意红火,月均营业额有数百万元之巨。对此金融专家表示,非法套现交易不仅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也会给个人财产安全带来危害。小广告寻找潜在客户日前,家住浦东的胡小姐家中信箱收到了一张小卡片,上面赫然写着“信用卡套现”字样,并印有银联标志。记者看到,这张卡片上印着“上海博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字样,并对信用卡套现收取的费用进行了详细解释:单笔3万元以上手续费按0.8%收取,单笔3万元以下手续费按1%收取,单笔刷卡未满1万元按100元/笔收取。似乎是为吸引客户,卡片背面还列举了信用卡套现的好处,并特别宣称“免利息,无风险”。记者随后以客户的身份与广告上留下电话的黄姓男子取得联系,对方称当天就可进行交易,套现金额由持卡人的信用卡额度决定。当记者表示对安全有所顾虑时,黄姓男子一再表示“不会有风险”,并表示具体如何操作到现场一看便知。记者还想继续追问细节,对方似乎不愿多谈,留下一句“你过来自己看”便挂断了电话。通话中记者注意到,电话那头不时有人员进出,并伴有POS机刷卡的声音。当场交易“要多少套多少”按照卡片上的地址,记者来到沪南公路上一个商住两用小区,并在4楼找到了这家套现公司。一名自称姓钟的男子打开了铁门,并把记者带到办公桌前。屋内分上下两层,里面共有3人。其中1楼的桌上摆放着两台不同型号的POS机,边上还放着一台验钞机,看起来与普通商场中的机器无异。记者询问如何进行套现时,“和你正常消费一样,只是换种交易方式,你刷卡买我的现金。”钟姓男子回答说。随后该男子向记者介绍了收费标准,并表示像记者这样持有广告卡片的客户,可以按照卡片上的标准进行优惠。该男子还特别提醒,如果没有广告卡片,套现收取的手续费为套现金额的1.5%左右,“只要你额度允许,你想套多少就套多少。”在记者要求下,钟姓男子打开抽屉拿出一叠信用卡签购单,并表示这30多张签购单都是当天的交易凭证。从这些单据中可以发现,刷卡金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且大多不是整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信用卡套现是违法的,如果数额特别巨大,肯定要担负刑事责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套现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违规用卡,另外使用信用卡进行经营活动也是违规的。另外,信用卡还可以透支取现,但信用卡透支取现不享受免息待遇,除取现手续费外,一般每天会有万分之五的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信用卡刷卡套现属于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行为人违法行为构成诈骗金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行为人的犯罪金额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犯罪金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信用卡如何停息挂账申请信用卡停息挂账申请如下:1、个人有还款意愿,在信用卡消费额度过高无力偿还时,欠款人需要主动拨打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申请协商还款,告知对方当前个人经济还款能力,无法做到按时还款,因此申请停息挂账;2、欠款人需要提供个人收入以及名下财产的相关证明;3、在信用卡发生逾期后,借款人会无时无刻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所以一定要保持个人电话畅通,不可因为无法按时还款而逃避;4、申请停息挂账,协商新的还款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根据情节的严重性量刑。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根据情节的严重性量刑。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 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行为。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二、刑法也指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而持卡人若通过虚假交易等手段恶意获取银行积分并兑换使用,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如数量较大,或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第一百零九条 在公务员录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条 机关因错误的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行为。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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