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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监管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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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绿色食品的监管主要分为标志管理和质量管理两部分内容。标志管理包括了《绿色食品编号制度》、《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市场监察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质量管理包括了《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査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制度》。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二)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五)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的,受法律保护。其中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法律客观: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这种授权专门机构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一种将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行为,而不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自我保护行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在中国是对具有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类似的食品在其他国家被称为有机食品、生态食品或自然食品。1990年5月,中国农业部正式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名称、标准及标志。标准规定: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在许多国家,绿色食品又有着许多相似的名称和叫法,诸如“生态食品”、“自然食品”、“蓝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机农业食品”等。由于在国际上,对于保护环境和与之相关的事业已经习惯冠以“绿色”的字样,所以,为了突出这类食品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严格的加工程序,在中国,统一被称作“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在无污染的条件下种植、养殖,施有机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在标准环境、生产技术、卫生标准下加工生产,经权威机构认定并使用专门标识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绿色食品的监管主要分为标志管理和质量管理两部分内容。标志管理包括了《绿色食品编号制度》、《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市场监察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质量管理包括了《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査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制度》。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二)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五)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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