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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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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如果刑事案件是因为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发回且仅能发回重审一次。如果是违反其中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需要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则没有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规定,第二审人民发现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第二审人民发现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二审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第3种观点: 刑事案件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发回且仅能发回重审一次。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重新审判。最高人民《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对案件发回重审制度进行了严格地规定,要求“第二审人民经过审理,对于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裁定撤销原判一次,严格禁止多次发回重审。”一、刑事上诉如何处理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二、二审能减轻一审判决的量刑吗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审判决结果量刑不当的,人民进行二审后,是可以加重或者减轻一审的量刑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审发回重审审结时限是三个月,裁定时限是三十日。二审发回重审,实际上就是对于一审的判决有违反程序,或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等情况。他一审在重新审理一次。就等于撤销了一审的判决,一般就是机关在补充侦查,上报。在根据材料在重新做是否公诉。上呈。在根据的材料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四十条 人民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如果刑事案件是因为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发回且仅能发回重审一次。如果是违反其中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需要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则没有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规定,第二审人民发现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第二审人民发现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3种观点: 一、发回重审案件必须注意的问题有什么1、发回重审案件必须注意的问题有:(1)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能靠证据还原;(2)部分案件由于当事人的举证意识、证据的客观保存不当,在原一审时就无法全面还原案情;(3)证据灭失造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给重审工作造成重大困难;(4)对于部分发回重审的案件,仅仅是适用法律不当,或者法官自由裁量权运用的问题;(5)因案情事实、证据存在根本问题,确需发回重审的案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二、案件重审怎么走程序1、确定管辖;2、人民进行庭前审查,需要审查的内容为一般事项和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3、开庭审理;4、补充起诉;5、人民进行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如果刑事案件是因为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发回且仅能发回重审一次。如果是违反其中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需要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则没有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规定,第二审人民发现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第二审人民发现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二审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案件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的,最多只能发回重审一次。法律规定上级人民对于原审所作出的判决,其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充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重新审判。但是对于其他应发回重审的不受次数的。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审发回重审审结时限是三个月,裁定时限是三十日。二审发回重审,实际上就是对于一审的判决有违反程序,或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等情况。他一审在重新审理一次。就等于撤销了一审的判决,一般就是机关在补充侦查,上报。在根据材料在重新做是否公诉。上呈。在根据的材料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四十条 人民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2种观点: 一、发回重审案件必须注意的问题有什么1、发回重审案件必须注意的问题有:(1)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能靠证据还原;(2)部分案件由于当事人的举证意识、证据的客观保存不当,在原一审时就无法全面还原案情;(3)证据灭失造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给重审工作造成重大困难;(4)对于部分发回重审的案件,仅仅是适用法律不当,或者法官自由裁量权运用的问题;(5)因案情事实、证据存在根本问题,确需发回重审的案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二、案件重审怎么走程序1、确定管辖;2、人民进行庭前审查,需要审查的内容为一般事项和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3、开庭审理;4、补充起诉;5、人民进行判决。

第3种观点: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发现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应当裁定发回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第二审人民发现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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