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的效力高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对的。的特征如下:1、内容的根本性。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2、效力的最高性。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2、基本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的作用如下:1、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促进了我国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权解释的内容如下: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相抵触,否则无效;3、是治邦的总章程;4、是最高行为准则;5、是国家的根本法。综上所述,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志的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是民主事实实现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和复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2种观点: 的效力高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对的。的特征如下:1、内容的根本性。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2、效力的最高性。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2、基本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的作用如下:1、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促进了我国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权解释的内容如下: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相抵触,否则无效;3、是治邦的总章程;4、是最高行为准则;5、是国家的根本法。综上所述,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志的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是民主事实实现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和复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1种观点: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常委会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2种观点: 的效力高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对的。的特征如下:1、内容的根本性。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2、效力的最高性。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2、基本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的作用如下:1、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促进了我国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权解释的内容如下: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相抵触,否则无效;3、是治邦的总章程;4、是最高行为准则;5、是国家的根本法。综上所述,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志的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是民主事实实现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和复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1种观点: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常委会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2种观点: 的效力高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对的。的特征如下:1、内容的根本性。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2、效力的最高性。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2、基本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的作用如下:1、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促进了我国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权解释的内容如下: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相抵触,否则无效;3、是治邦的总章程;4、是最高行为准则;5、是国家的根本法。综上所述,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志的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是民主事实实现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和复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1种观点: 1、性质不同,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规定的事项不同,单行条例规定某一方面具体事项,自治条例规定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自治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内容。3、制定的单位不同,单行条例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权限作了特别规定,即“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和行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2种观点: 的效力高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对的。的特征如下:1、内容的根本性。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2、效力的最高性。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2、基本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的作用如下:1、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促进了我国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权解释的内容如下: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相抵触,否则无效;3、是治邦的总章程;4、是最高行为准则;5、是国家的根本法。综上所述,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志的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是民主事实实现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和复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
第3种观点: 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版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权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规定的事项不同。单行条例规定某一方面具体事项,自治条例规定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组织和职权等内容;3、制定的单位不同。单行条例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性质有哪些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性质;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地方性;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民族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对此,我国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第二、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2种观点: 的原则性主要指规范内容是高度抽象的,是对国家大事的原则性规定,一般不具体涉及到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对具体立法做原则性指导。至于无具体适用性,其实是伪命题。至少对我国目前情况适用,即在不能作为审判的直接依据。但是在很多国家,是可以作为审判的直接依据的,这也是我国未来的努力方向。规范的原则性是指规范的构成是原则性的、抽象性的,这里的构成就是指条件假设、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的三大构成要素,而这种原则性与普通法律规范的构成所要求的明确性、具体性形成鲜明的对比。规范的原则性不但是在各国中现实存在的,同时它的存在也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1、是反映所有社会主体利益要求的最高法,是通过反复协商和讨价还价达成的文本,既然要反映所有主体的利益,各方都能接受,就不可能那么明确具体,必然要留有解释的空间,这就需要具有原则性;2、是自然法作为高级法思想在成文法上的反映,是评价普通法律效力的规范,而非直接规范人们行为的规范,因此不会是具体的,只能是原则性的;3、的核心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侧重于基本价值的规范,不会对权力及权利的具体内涵作出明确规定,只能用原则性的语言来概括;4、作为一个文本要具有相对稳定性,而要保持稳定,就不能过于明确,要用原则性的语言体现出其开放性、适应性和可解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对此,我国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第二、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1种观点: 1、性质不同,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规定的事项不同,单行条例规定某一方面具体事项,自治条例规定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自治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内容。3、制定的单位不同,单行条例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权限作了特别规定,即“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和行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2种观点: 的效力高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对的。的特征如下:1、内容的根本性。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2、效力的最高性。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2、基本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的作用如下:1、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促进了我国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权解释的内容如下: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相抵触,否则无效;3、是治邦的总章程;4、是最高行为准则;5、是国家的根本法。综上所述,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志的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是民主事实实现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和复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
第3种观点: 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版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权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规定的事项不同。单行条例规定某一方面具体事项,自治条例规定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组织和职权等内容;3、制定的单位不同。单行条例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性质有哪些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性质;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地方性;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民族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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