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宅基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下建筑为合法建筑,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在古交市城市规划区内补偿标准为2400元/平方米,在古交市城市规划区以外为2000元/平方米。三层及三层以上以上为违法建筑,考虑到历史因素及地方实际,三层、四层、五层按建安成本价(800元/平方米)的90%、70%、40%给予货币补偿。院内宅基地基础上的砖墙彩钢顶房屋按2000元/平方米补偿,砖砌窑洞按20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不具备居住条件的窑洞按3000元/眼进行补偿。在动迁工作开始10日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合法宅基地建筑每平米奖励200元。在动迁工作开始后11日—20日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合法宅基地建筑每平米奖励100元。在动迁工作开始后超过20日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搬迁费以户为单位发放,标准为每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