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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维力(阿德福韦酯片)说明书

来源:一二三四网


【药品名称】

通用名:阿德福韦酯片

商品名:贺维力

【生产企业】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成份】

阿德福韦酯

【作用与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规格】

10mg/片

【用法用量】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

成人(18-65岁)

对于肾脏功能正常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

本适应症只要根据48周临床试验结果。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治疗疗效与长期临床预后(例如肝细胞肝癌或失代偿性肝硬)之间关系尚不明确。

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下列情况可以考虑停药

根据拉米夫定的治疗经验,HBeAg 阳性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发生HBeAg血清转换后,继续治疗6个月,检测确认疗效巩固、可考虑中止治疗。

HBeAg阴性的患者,建议长期治疗,至少达到HBeAg发生血清转换或失去疗效停药。停药时须权衡利弊。应当由有经验的医生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

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失代偿肝病或肝硬化失代偿的患者,不推荐停药。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阿德福韦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调整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需要调整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的给药间期的详细调整方案见表1。给药次数不能超过表中的推荐次数(见[注意事项]—肾功能)。虽然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包括了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但这些对给药间期调整的指导,尚未在临床上评价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应当密切监测这些患者的临床疗效。尚未在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min的患者中进行研究。因此,尚无可参考的用药方案。

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

肝脏功能损害患者不需要调整用药方案(见[药代动力学]—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

【副作用与不良反应】

国内临床研究

研究ADF30001是一项在480例中国HBeAg阳性的代偿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52周的研究、以评估阿德福韦酯10mg在中国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以下列出了在52周研究期间研究人群中至少有1例报告的,且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疲乏、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上腹痛、腹泻、恶心、胃部不适)、鼻咽炎、头晕、皮疹、脱发、肝区痛、自发流产、失眠、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和ALP升高、中性粒细胞和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2%。最常见的为疲乏。唯一的严重不良反应为1例自发流产。在根据试验方案停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发现有肝炎加重的不良事件报告,这一点与后述国际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结果一致。

国际临床研究

代偿性肝病的成年患者

在研究437和438中,患者分别接受阿德福韦酯10mg(n=294)或安慰剂(n=228)治疗,疗程48周。在438周的后续研究中、患者继续服用阿德福韦酯10mg治疗,48周后发生的不良反应类型和程度与前48周相似、发生率则较前48周略有增加。

阿德福韦酯10mg治疗组和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似。表2中列出了本品治疗组的患者中发生率≥3%的所有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并与安慰剂组作了比较。

这些研究中,在阿德福韦酯10mg治疗组观察到的实验室结果异常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但是,安慰剂组发生肝脏转氨酶升高的比率较高。表3中总结了阿德福韦酯3 mg治疗组与安慰剂组中发生率≥1%的所有3级和4级实验室结果异常的情况。

在研究437和438中,患者分别接受阿德福韦酯10mg和安慰剂,疗程48周。在肾功能良好的患者中,治疗组和对照组分别有4%和2%的患者在48周时观察到血清肌酐较基线值增加≥0.3mg/dL。无1例患者在48周时血清肌酐较基线增加≥0.5mg/dL。在96周时,通过Kaplan-Meier估计值分析,分别有10%和2%使用阿德福韦酯的患者血清肌酐较基线增加≥0.3mg/dL和0.5mg/dL(在48周以后无安慰剂对照)。在492例患者中,29例患者发生血清肌酐较基线增加≥0.3mg/dL,其中20例在继续治疗后血清肌酐值下降(较基线增加≤0.2mg/dL)、8例保持不变,1例在停止治疗后下降。

在两项延长、开房临床试验中已观察到血清肌酐值增加。

125位HBeAg阴性患者(治疗长达236周),4位患者出现确认的血清肌酐较基线升高至少<0.5 mg/dL,其中1位因血清肌酐浓度身高二退出试验。无患者出现经确认的血清磷水平<2.0mg/dL。

65位HBeAg阳性患者(治疗长达234周)6位患者出现确认的血清肌酐较基线升高至少<0.5 mg/dL,其中2位因血清肌酐浓度身高二退出试验。2位患者出现经确认的血清磷水平<2.0mg/dL,且并未因此退出试验。

停用阿德福韦酯10mg治疗后,曾发现有肝炎加重的临床和实验证据。停药后对患者随访6个月、阿德福韦酯10mg治疗组患者在停药后ALT升高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停药后的这些ALT反跳通常为自限性,尚无证据显示其与临床或实验室证实的失代偿性肝病有关。

有特殊风险的患者

在一项开放的研究中,有拉米夫定耐药临床证据的肝移植前(n=226例)和移植后(n=241例)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接受了最长达203周的阿德福韦酯治疗、疗程的中位数分别为51周和99周。这些患者大多数都有一定程度的基础肾功能不全或在治疗期间有引起肾功能不全的其它危险因素,通过Kaplan-Meier估计值分析,治疗48周时分别有26%和16%的患者血清肌酐较基线增加≥0.3和≥0.5mg/dL。同样通过Kaplan-Meier估计值分析,治疗48周和96周时分别在4%和6%的患者中观察到血清磷下降。但由于这些患者同时存在多种肾功能不全的危险因素,因此阿德福韦酯对血清肌酐和血清磷的改变的影响程度很难评估。

在具有肾功能异常危险因素(包括合并使用环孢素和他克莫司、基础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糖尿病、和移植中)的患者中观察到这些改变,有4%(19/467)的肝移植前和移植后的患者由于肾脏事件而停用阿德福韦酯。

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肝移植前和移植后的患者中最常见不良事件(报告率≥1%的)包括:

全身:乏力、头痛、发热

神经系统:头痛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代谢及营养:低磷血症

皮肤及皮下组织:瘙痒、皮疹

泌尿生殖系统:肌酐升高(非常常见:发生率>10%)、肾功能不全、肾衰竭

上市后数据

除临床试验所报告的不良反应外,在阿德福韦酯上市后,已有下述可能的不良反应报告。由于此类不良事件属于自愿上报,且来源于未知数量的人群,因此并未对其发生频率进行评估。

代谢极营养异常:低磷血症

肌肉于结缔组织异常:肌病,骨软化(均与近曲肾小管病变有关)

消化系统异常:胰腺炎

肾脏及泌尿系统异常:肾功能衰竭,近曲肾小管病变,范可尼综合征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德福韦、阿德福韦酯或阿德福韦酯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

疗程

最佳疗程尚未确定。

肾功能

10mg阿德福韦酯长期治疗,在肾功能良好的患者用药后发生肾功能损害的总体危险性较低;在本身有肾损害危险因素,基础肾功能不全或者正在使用对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环孢素、他克莫司、氨甚糖甙类、万古霉素和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建议所有患者在服用阿德福韦酯之前应检测其肌酐清除率。

所有患者在阿德福韦酯治疗过程中都要监测肾功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有发生肾功能不全危险因素或有肾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建议常规监测血清肌酐和血清磷的变化。

因为阿德福韦经肾脏排泄,所有肌酐清除率<50mL/min 的患者要调整给药方案(见[用法用量])用血液透析以外的其它透析形式(如不卧床腹膜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尚未进行研究。临床研究中发现阿德福韦酯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用药剂量比推荐的10mg剂量高3-12倍的时候,患者的血清肌酐升高和/或血清磷降低。

在肝移植后的患者中,也发现有血清肌酐的改变。这些改变一般为轻度或中度,见于有多种引起肾功能改变危险因素的患者(见[不良反应])。

尚未在同时接受肾毒性药物或经同样的肾脏运载蛋白(人有机阴离子运载蛋白1[hOAT1])分泌的药物的患者中进行阿德福韦酯的临床评价

。10mg阿德福韦酯与经肾小管主动分泌的药物全用一定要慎重,因为这种合用因竞争同一消除途径,可能会引起阿德福韦或者合用药物的血清浓度升高(见[药物相互作用])。

肝功能

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定期监测肝功能至少数月。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

国外临床试验中,约25%的患者在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后发生肝炎加重(ALT≥10倍的正常值上限)。这些事件大多发生于停止治疗后的12周内。这些出现肝炎加重的患者,其HBeAg通常未发生血清转换,表现为ALT升高并重新出现病毒复制。在对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肝炎加重通常不伴有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但是,肝病晚期或肝硬化的患者可能发生肝功能失代偿的危险增加。尽管大多数事件看来是自限性的,或在重新开始治疗后缓解,但已有肝炎恶化严重病例的报告,包括个别死亡病例。因此,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必须接受密切监测。

患者在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时,曽有通常与肝脏脂肪变性和严重肝肿大相关的乳酸性酸中毒(不伴有低氧血症),包括个别致死病例的报道。当出现转氨酶水平的快速升高、进展性肝肿大或不明原因的代谢性乳酸性酸中毒,应该停止核苷类似物的治疗。任何伴有肝肿大或其他已知肝脏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特别是肥胖妇女)使用核苷类似物应给予注意。应该密切随访这些患者。

合并HIV感染

在合并HIV感染(HIV感染未被诊断或未予治疗)的慢性乙肝患者中,采用具有抗HIV活性的抗乙肝治疗,例如阿德福韦酯(10mg为治疗乙肝的推荐剂量,更高剂量可能具有抗HIV活性),可能使HIV产生耐药。合并感染HIV的患者在开始用阿德福韦酯10mg 治疗HBV感染前,应该先用有效的抗病毒治疗使其体内的HIV RNA水平得到控制(<400拷贝数/毫升)。尚无资料显示阿德福韦酯10mg能抑制患者体内的HIV RNA。但是,已经有关于应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合并HIV感染的慢性乙肝患者的有限资料。

其它

本品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

应当告知患者,阿德福韦酯治疗不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向他人传播的危险性,因此仍然需要彩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新戊酸是阿德福韦酯在体内代谢为阿德福韦的一种产物,与游离的肉毒碱结合后从肾脏排泄。因此阿德福韦酯应当慎用于已知先天性肉毒碱缺乏的患者。与肉毒碱结合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阿德福韦酯和降低肉毒碱水平的药物如丙戊酸或其他释放新戊酸的药物使用产生的效应还没有研究资料。本品10mg每日1次治疗慢性HBV感染的临床研究中,治疗组 和安慰剂组患者血清肉毒碱水平的改变相似。因此,阿德福韦酯10mg每日1次治疗期间,患者不需要常规补充左旋肉毒碱或监测血清肉毒碱水平。

阿德福韦酯不应与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或含有富马酸替诺福韦酯的产品联合使用,其中包括Trucada(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复方片)和Atripla(依法韦恩茨/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复方片)。

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

阿德福韦酯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还没有进行研究。根据药理特性不能推测阿德福韦酯对这类活动有不良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

阿德福韦酯在体内快速转化为阿德福韦。在浓度显著高于体内观察到 的浓度时(>4000倍),阿德福韦对任何一种下列常见的人体CYP450酶都无抑制作用:CYP1A2、CYP2C9、CYP2C19、CYP2D6和CYP3A4。阿德福韦酯不是这些酶的作用底物。但是,尚不清楚阿德福韦是否能够诱导CYP450酶。根据体外实验的结果和阿德福韦的肾脏消除途径,阿德福韦作为抑制剂或底物,由CYP450介导与其它药物发生相互的可能性很小。

阿德福韦通过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主动分泌的方式经肾脏排泄(见 [药代动力学]-消除)。除布洛芬拉米夫定、对乙酰氨基酚、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和替诺福韦DF外,尚未评估1-mg阿德福韦酯与其他经肾脏分泌或已知影响肾脏功能药物的药物相互作用。

10mg阿德福韦酯与其它经肾小管分泌的药物或改变肾小管分泌功能的药物合用可以增加阿德福韦酯或合用药物的血清浓度(见[注意事项]-肾功能)。

10mg阿德福韦酯与经肾小管主动分泌的药物合用时应当慎重,因为两种药物竞争同一消除途径,可能会引起阿德福韦或者合用药物的血清浓度升高。当阿德福韦酯于肾脏排泄药物或其他已知影响肾脏功能的药物联合应用,应该密切监测患者的不良事件。

阿德福韦酯不改变拉米夫定,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噁唑、对乙酰基酚和布洛芬的药代动力学。

当阿德福韦酯与拉米夫定,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噁唑和对乙酰氨酚同时使用,阿德福韦酯的药代动力学未发生改变。当10mg阿德福韦酯与布洛芬(800g、1日3次)同时使用,阿德福韦酯Cmax(33%)、AUC(23%)和尿回收增加,该增加似乎由于口服生物利用度增加而不是肾脏清除减少所致。

【包装】

高密度聚乙稀(HDPE)瓶,配有防止儿童开启的瓶盖,内有袋装硅胶干燥剂和纤维填充物。

14片/瓶,28片/瓶

【药物分类】

抗病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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