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协议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如下
可举报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协议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提供虚假的;
5、协议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株洲医保违法行为举报方式
信函举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国家医疗保障局、湘医保服务平台。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举报:微信举报:湘医保服务平台
电话举报:国家投诉举报电话: 010-06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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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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