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补贴申请表(在读研究生生活补贴)》(附件14)(原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
(二)研究生与所在院系、实践单位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
(三)连续3个月以上在新区的培养证明(实践单位出具的考勤考核情况表);
(四)在读研究生学信网学籍报告;
(五)实践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六)在读研究生银行卡(正方面复印,需手写卡号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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