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提交材料:
1、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2、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3、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注意事项:补办离婚证当事人必须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状况。
Copyright © 2019- howto1234.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