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天圣年间进士,历任大理监事、建昌知县、转和州税监、天长知县、端州知州,迁殿中丞,监察御史。后任于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1061年任枢密副使。
最高职位枢密副使,在南宋时期品级为正二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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